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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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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顏純左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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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左的堅持,堅若磐石】

對於未來的長照系統,我認為最少的補助要滿一萬元才能有效的幫助到需要的家庭,且居家社福至少都得補助70%,這樣子的長照2.0才能更為有感。

衛福部積極規劃「長照2.0升級版」,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公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只要符合排富、未接受其他政府補助,且一年入住相關機構滿九十天以上等條件,即可獲得一年最高六萬元補助,今年總經費二十九.一九億,預估約五.一六萬人受惠。

符合排富、住滿90天即可
衛福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目前住宿式機構每月收費三、四萬以上,對一般家庭造成沉重負擔,但現行政府對失能老人入住機構僅提供中低、低收入戶補助,因此規劃新補助方案。

祝健芳指出,此補助方案設有排富條款,包含最近一年累進稅率超過二十%、按二十%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及未來股利按二十八%稅率分開計稅者,均不適用。簡單地說,入住機構者或其扶養人最近一年綜所稅累進稅率未達二十%等,且無其他政府補助,一年內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機構、榮民之家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或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機構達到九十天以上即可申請。

至於可領取金額,祝健芳說明,會與今年七月財政部增訂綜所稅長照費用扣除額項目、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合計,再分為三級補助,無所得稅申報資料及所得稅率○%,每人每年可直接領取六萬住宿長照補助;所得稅率五%者,除對照長照扣除額可減稅六千元,此案可再領取五.四萬元補助;所得稅率十二%者,對照長照扣除額可減稅一.四四萬元外,還可領取四.五六萬元,等於每人從政府得到的補助均是六萬。

5.1萬人受惠 1015起申請
祝健芳說明,補助可回溯至今年一月起住滿機構九十天就適用,預計十月十五日起,民眾即可檢附相關資料向各縣市政府申請,只要十一月十五日前完成申請,就可於今年底拿到錢,未來估計會在每年年底統一發放。

衛福部預估今年至二○二三年,每年補助五.一六萬人、五.三二萬人、五.四九萬人、五.六六萬人、五.八四萬人,經費分別為二十九.一九億、三十.一四億、三十一.一億、三十二.○七億、三十三.○六億。

陳時中強調,長照2.0上路以來,居家及社區服務資源已穩定發展,進一步規劃照顧住宿式機構住民,希望減輕民眾負擔,未來對於機構品質,也正在討論一些改善方案。

#攜手未來
#守護愛你我的親人

圖片提供:純左字幕組
圖片梗源:砧板13少女前線漫畫

威廉氏後人 - 李毅評醫師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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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孕症治療、人工生殖、試管嬰兒:所得稅報稅問題總整理 >

各位好

小弟威廉氏後人 – 李毅評醫師

-

中華民國台灣,在每年五月,

申報所得稅是大部分民眾感到極為痛苦且厭煩的過程

我相信沒有人會想要竭盡所能的繳錢給政府。

-

所以,

在合法的範圍下

盡可能提高所得之扣除額

就能有效地減少所得稅的申報。

.

假設妳的所得稅率是40%

如果可以將去年試管嬰兒所花費的20萬元

全數申報為所得扣除額的醫藥及生育費部分的話

就可以減少約8萬元的所得稅。

.

如果試管嬰兒支出為50萬元的話

在所得稅率40%的情況下

就可以減少20萬元的所得稅。

-

在這裡

我會很具體地把會面臨到的問題和疑問一次說明

我這篇文章設公開、且具實名

我會為我所寫的文字負責。

請放心閱讀。

-

問題一:人工、試管嬰兒療程,是否可以被列為醫療費支出,成為列舉扣除額?

答:

針對這個問題

如果搜尋網路上過去的許多文章

幾乎都會告訴妳:

人工生殖被國稅局認定:不是醫療行為,

若申報會被剔除,無法報稅。

-

但是

根據今年,2020年國稅局網站說明

國稅局節稅手冊,線上版

“醫藥及生育費” 說明: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和生育費用。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和經財政部認定之會計紀錄完備醫院為限。自101年7月6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其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其他合法醫院及診所的醫藥費,得依法扣除。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根據這段說明裡面,

完全沒有提到人工生殖被排除在外。

.

他僅規定必須是要在:「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和經財政部認定之會計紀錄完備醫院為限。」

連結如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6/5140077482396615285fbclid=IwAR33Ds4vPypSNBIgcxFb7-HnIP1621CsDQ8XHVNRuSUDnhWkJ8ZpoJXfu5g

-

那為什麼還會有網路上的文章或說法認定人工生殖排除在外呢?

.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我本人已致電至國稅局 - 台北總局 (02)2311-3711

撥專線後按9接總機,詢問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告知後轉#4910。

.

承辦人回答:「只要健保合約醫療院所,所開的收據加上醫生的診斷證明書,就可以。」

-

同樣在今年本月份

也有其他網友幫忙致電

國稅局 - 台北信義分局 (02)2720-1599

國地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稅務問題);

都得到同樣的答案。

.

國稅局承辦人回覆:「不孕症是醫療行為,可以列報。但需要檢具醫療院所收據或醫師診斷證明。」

-

也有網友反問國稅局承辦人員

那為何過去曾有報稅被核退的案例呢?

國稅局的人回答:「可能是以前的人申報但沒提供診斷證明。很明確不能列報的目前只有醫美。畢竟這是額外自願要進行的治療,很明顯就不是治療行為,就一定不能列報。如果是要列舉申報,報稅者要提供診斷證明,上面要記載治療項目、使用的藥物、藥劑,以及藥物是因醫療治療需求,並非自願用藥就可以。」

-

目前

包括我本人在內的好幾位網友

都已詢問國稅局稅務人員

還沒有人收到國稅局判定不能申報的回答。

.

各位好朋友

如果有閒暇或有疑慮

也可以再自行致電至國稅局詢問這個問題。

.

至少我本人打電話去問的時候

所得到的答案是:確定可以申報。

-

問題二:人工、試管嬰兒療程,如何申報列舉扣除額?

答:

根據其他患者實測

各大醫院的醫療費用

都能夠以手機、自然人憑證、或戶口名簿等方法

直接下載去年在該醫院的醫療支出

會在報稅軟體下載的 ”扣除額資料清單裡面”

裡面會有報稅人、身份證字號、金額、跟醫療院所

但不會有詳細的費用用途說明

.

不過

根據金額

我相信各位可以知道

某一筆十幾萬的醫療費用

就是試管的費用

這些金額通常包括:院內藥品、取卵手術、胚胎培養、植入費用等等

.

若妳使用線上報稅軟體下載

可以直接得到妳去年在某醫院的自付總金額。

這些,

報稅軟體會自動幫你做醫療及生育費的列舉扣除額申報。

所以,可以不用擔心

.

至少根據網友在本院(新光醫院)的經驗

這些金額都會直接在軟體中出現。

也就沒有所謂”能不能申報”的問題。

-

問題三:人工、試管嬰兒療程,若有使用院外藥局藥品,藥費是否可以申報?

答:

在這裡

必須先跟各位說明

為什麼會有”院外藥品”的情況出現

-

是不是李毅評醫師本人跟院外藥局有掛勾

因此收受院外藥師回扣

才要求患者前往藥局買藥?

-

這我可以對天發誓,沒有。

如果我有收受院外藥局

任何人工生殖相關療程藥物費用的回扣的話

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

原因是這樣的

由於醫院藥局藥品太多

管理困難

不可能所有品項都進入醫院。

.

以排卵針(r-FSH)為例

院內只有進75 IU的果納芬和75 IU的美諾孕

而且都是水粉分開,必須自行泡製。

.

每隻75IU的果納芬

院內單價為:1122元

平均每IU = 14.96元

且每次領藥需額外支付50元左右的藥師服務費。

-

而醫院對面的院外藥局為例

除了人工生殖相關藥物品項齊備、應有盡有之外

也經常可以協助患者向周邊藥局調藥

便利性絕非院內藥局可比

.

院外藥局的果納芬

是方便患者注射用的具刻度筆針

每隻300 IU的果納芬筆針

是4100元。

也就是平均每IU = 13.67元

.

而且,

如果使用胰島素空針抽取筆針

每隻300 IU的果納芬筆針

可抽取約360 IU (一般人無經驗者的抽取技術皆可)

也就是平均每IU = 11.39元

而且也不用額外支付藥師服務費。

-

因此

若以一個一般體重、標準療程的試管患者來說

225 IU 乘以施打10天,

共耗費2250 IU,

.

就算不考慮院內藥局的藥師服務費 (每次差50元)

以這樣的藥量

在院內藥局跟院外藥局領藥的費用

分別是:

14.96 X 2250 = 33660

11.39 X 2250 = 25628

相差金額差到 8032元。

因此

為了方便病人用藥

也為了完成各種不同的藥物配方

更為了減省患者藥費

我針對人工或試管療程

都會讓病人去院外藥局買藥。

-

但是

這樣的話

在所得稅申報時

每次療程可能就會少報到3-4萬的藥費。

-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根據今年,2020年國稅局網站說明

國稅局節稅手冊,線上版,第五大點,第9小點。

五、醫藥及生育費核實列報無上限

9.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其受扶養親屬,在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之醫療院、所治療,因病情需要急須使用該院所無之特種藥物,而自行購買使用者,其藥費可憑該醫療院、所之住院或就醫證明、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之證明及書明使用人為抬頭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

-

也就是說

只要這個藥物是在合乎規定的醫療院所接受治療

且院內沒有之藥品,

可憑就醫證明、

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之證明

及書明使用人為抬頭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作為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申報。

-

這部分的申報較為繁瑣

-

簡單來說

就是需要當時買藥的收據

收據需有使用人的姓名。

另外

還需”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之證明”

就是一張蓋有我印章或我簽名的外購藥購買單

上面會有購買人、購買日期、藥品名、數量。

.

這些藥費收據、外購藥購買單、再加上診斷證明書

就可以依法申報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

以上

是關於每年所得稅人工生殖部分的列舉扣除額申報問題

我已經盡我所能的去查證

並且根據今年最新的國稅局網路公告內容作解說

提出的試管嬰兒療程所得稅申報詳解。

-

當然啦

就算我們都依照規定申報

但國稅局怎麼認定並不是妳我所能改變

國稅局查核人員也未必跟接電話詢問的承辦人員有一樣的想法

.

但是

我們能做的

就是依照法律規定上白紙黑字寫的內容

依法進行申報

.

如果多成功申報了十萬

少繳了三、四萬塊的稅金

也算是對試管嬰兒患者

守法、依法、合法

而能夠得到的一點點小確幸。

-

這篇文章歡迎分享至所有有關人工生殖的社團或粉專

我為我寫的文字負全責。

若有其他會計、法律的專家看到此文

或者各位好朋友致電國稅局後,有不同的回答

也歡迎在本文下方留言討論

也謝謝各位,一同為試管姊妹努力

也祝福各位,早日脫離不孕症的苦海。

-

參考資料:

1. 國稅局台北總局,電話詢問內容

2. 國稅局網站 – 國稅節稅手冊 伍、扣除額篇

3.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6/5140077482396615285fbclid=IwAR33Ds4vPypSNBIgcxFb7-HnIP1621CsDQ8XHVNRuSUDnhWkJ8ZpoJXfu5g

-

p.s.

這裡,我有一個很小的不情之請。

為了提供較高的門診看診品質,

為了提供更多患者諮詢與看診的時間,

是否可以麻煩各位

在門診,要開立診斷書當日,

事先將院外藥物的相關收據、購藥日期、總金額

等相關資訊整理妥當,

不要在診間一張一張翻找,

造成診斷書開立耗時過長,

導致其他患者就醫品質下降。

我很樂意幫忙各位節稅省錢,

但也希望大家幫忙,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的協助

-

p.s.2.

以下為我去年幫患者申請所得稅申報的診斷書

目前已成功申報,且並無任何問題

此範本提供我的療程患者整理收據時

當作參考範本。

只要是我本人開立的外購藥單

都可以以此類推,作為所得稅扣除額申報使用。

-

醫師診斷書 :

診斷:不孕症

"醫囑:病患依上述原因,接受人工授精及試管嬰兒等人工生殖療程,病患於o月x日至x月o日期間,因不孕症療程需要,使用相關之排卵針劑、雌激素、黃體素等藥劑,因病情需要,且需使用本院無品項之藥物,病患依醫師開立之外購藥品購買單,前往全民健保特約藥局 - xx藥局購買相關藥品,總金額為:ooxxx元。"

懇請我的療程患者

協助整理好:

1. 外購藥的購買日期 (第一張 & 最後一張的日期,作為時間區間)

2. 外購藥品的購買單及買藥收據,依時間次序排列

3. 總金額。

這樣在門診就可以快速地完成診斷書開立

謝謝大家協助。

-

"所得稅的申報,等於是試管療程唯一能打的一點點小折扣,13-15萬的療程,如果可以少報個3-4萬塊稅金,也算是打了七折,不無小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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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氏後人 李毅評醫師~

臉書蒐尋 : 威廉氏後人 李毅評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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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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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發展
李副董事長去年10月間,接受宏碁集團施振榮創辦人之邀請,至高雄參加榮智基金會主辦的國際無齡論壇,針對「銀髮金融」進行專題演講,事實上,「銀髮金融」一直是李副董事長相當關注的議題,甚至在擔任金管會副主委期間,還破例受邀為銀髮金融拍了一支宣導短片(見下則),演講當日,李副董事長對於如何架構一個完善的銀髮金融體制,分別從民眾本身、金融機構以及政府應有之作為展開精闢的分析,以下為演講內容的重點摘錄。
台灣在2019年9月人口已出現負成長,且預估2026年65歲以上人口到達20%,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現在平均約7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但廿年後的2040年只剩2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若加計對未成年的總扶養比則逼近1比1,這對於青壯年是個沉重的負擔;同時由於平均餘命延長,造成財政壓力,因此不僅將法定領取退休金年齡延後,而各類職業年金亦可能破產;此外,失智、失能人口亦不斷增加,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50萬人,15年後預估將倍增,所以高齡、少子、扶養負擔加重、餘命延長及請領退休金年齡延後等,已是台灣現在及未來會面臨的常態。
李副董事長認為為了享受比較好的晚年生活(又稱晚美人生),至少應做好三方面的準備,分別為「經濟安全」、「健康照顧」以及「失智、失能照護」三大面向(詳下表),她認為雖然台灣社會已存在基礎保障,惟不盡完善,有部分須靠民眾自身努力,而有些部分則需藉助政府政策再強化。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目前台灣社會中已存在的保障,包括第一層強制性的「政府社會保險」,主要依不同職業背景有軍、公、教、勞工、農民年金保險及一般國民的基礎年金保險,以及第二層由雇主提供的各類「職業年金」,包含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及勞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金等,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健康照顧」部分則有全民健康保險。另外,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則有長照1.0及2.0,並自2020年起,在排富的條件下,每人每年有12 萬元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的稅賦抵減優惠。
雖然台灣社會在三個面向上已存在前述的基本保障,但仍有不足,以經濟安全保障而言,一般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最多6成,且各項年金皆有破產的風險;此外,若有突發重大疾病或失智失能時,亦無法支應額外巨額費用。
由於基本保障不夠,因此李副董事長建議,民眾自身就必須透過及早的資金管理或理財規劃來累積財富,在退休資金管理方面,可利用債券、股票、基金等工具不同的特性,來進行資產配置組合的理財規劃;或在不同年齡層購買適時需要的保單,如重大疾病保單及長照或失能保單,移轉老後的健康照顧及照護的風險,或購買一次給付的養老險、分期給付的年金險,或依退休年齡連結的目標日期、到期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達到經濟安全保障的目的;再者,可辦理「以房養老」,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達八成,且很多人終其一生最大的儲蓄即是房屋,然而退休後卻無法發揮其經濟價值,故可透過以房養老將房子產權「逆向抵押給銀行」,將不動產活化運用,可貸資金一般多為房屋價值的6-8成,銀行則按期支付養老金,即可將資產活化運用在自己身上。
然而在準備資金之後,亦應進行「資金安全保障」。像是台灣近年有所謂丟包老人,即子女將失能或失智的長輩丟置在安養機構,將其資產侵吞後,即不再負擔支付安養費用的責任,或年長者的退休資產遭人詐騙,為避免前述情形,可與指定的信託機構如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交付信託資產(如金錢、股票、保險金、不動產等)。民眾在意思表達清楚的情況下可採意定監護,或在意思已無清楚表達時,採成年監護制度的方式,由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來管理資產,並指示銀行負責按期支付受益人所需之生活費用、醫療費用,或安養機構費用等。
在「健康照顧」部分,政府雖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但受限於健保經費,對於重大疾病的藥物給付限制仍多,因而自費負擔沉重,以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為例,由於標靶藥物非健保全數納入健保,此外,尚需符合診斷後癌症期別及種類等種種因素,因此,大多需自費,以前10名自費標靶藥品為例,平均「年」治療費用從50到100萬不等,負擔非常沉重。建議民眾可透過購買重大疾病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或癌症險等商業保險,來填補缺口。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所提供的長照2.0,雖然較長照1.0已擴大服務對象並增加服務項目,但仍面臨財源不穩定、長照專業人力缺乏、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及長照設施及服務品質不均的問題。因此民眾可購買失能險、長照險、失能扶助險、特定傷病險等來補強。
雖然台灣社會在經濟安全、健康照顧及失智、失能照護上已存在基本保障,民眾也可以對不足的缺口做些準備,但李副董事長認為,建構一個較為完善的銀髮金融保障體系,政府尚可透過一些政策推動及租稅誘因來使其更加健全與完備。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以「以房養老」為例,目前台灣皆是由銀行採市場商業機制來進行推動,由於銀行擔心屋主的延壽風險、房價的波動風險及利率風險,因而在定價時加計安全成本,同時希望民眾在申辦時加購年金保險,因而加重民眾的成本負擔,此外,因逆向房貸多有期限,民眾擔心期限已到,但人尚健在,有被趕出屋外的風險,因此降低民眾申貸意願。而個別金融機構也因承辦戶數不夠多,而有風險集中及逆選擇的問題,民營銀行多不願開辦。因此,理想的機制應為「銀行以房養資金+壽險年金商品+信託+政府保證機制」,亦即將銀行以房養老的資金結合保險商品(如年金、長照險等),並委託銀行進行信託管理,而政府則成立保證基金,承擔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最終風險,亦即若抵押人活得太長就由保證基金填補,若活得短,則將房子拍賣多餘的錢放入基金,透過大數法則來完善以房養老最後一哩路,達到合理化民眾以房養老的成本,降低銀行風險,以及在宅安養的目標。
其次,在安養信託方面,應仿效日本「成年監護支援信託」制度,立法建立「專家監護人」,先交由法院選定專業的專家監護人評估建立信託架構內容,交付監護人去執行,以避免遭詐騙、親屬監護人不當挪用。同時政府應設法降低安養信託的費用。除此之外,政府也應提供租稅誘因給民眾,購買退休養老保障商品,建議財政部應就長照險或年金險等高齡商品,分別給予個人所得稅單獨列舉扣除額;並提供購買團體年金險的雇主租稅優惠。對於業者則應提供政策誘因,例如提高海外投資額度等,以鼓勵業者開發高齡化社會所需的保障型商品。此外,金管會推動強制新監理規範,引導保險業回歸保險本質,以健全台灣保險業之永續經營,亦有助於增強民眾對保險業之信心,進而借助商品來規劃晚年的經濟生活保障。
為推動銀髮金融之發展,近年金管會亦訂出若干獎勵措施,鼓勵金融業者研發更多面向或更多元符合實際需求之創新性產品或服務,在銀行業已開發出具有異業結盟功能之信託商品,例如與安養照護機構合作;或與其他金融商品結合,包括︰以房養老、年金保險、長照保險及健康保險等;或結合不動產開發信託興建安養設施,或安養機構入住金交付信託等模式,以提升安養信託創新性服務價值。在壽險業已開辦具公益性質的「小額終老壽險」,並實施保單活化政策,開放民眾可將非投資型終身壽險,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醫療險、長照險或年金險等。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可用政策來引導健全長照機制,例如建議放寬保險業者投資長照設施,無須符合「即時利用及投報率需達2.345%最低標準」之規範,或政府提供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以協助業者降低建置長照設施的土地取得成本;或由政府興建後,透過發行長照設施的不動產受益憑證,再由壽險業投資;或開放民間(含壽險業者)經營長照機構,以滿足社會上對「中高品質」長照機構的需求。而政府則將有限的財源投入於最必要的「一般」民眾長照機構,以及長照機構的照護員培育。
至於「健康照顧」方面,建議可擴大全民健保用藥給付範圍,並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業者開發銀髮保險醫療商品,例如銀髮高齡保障型、實物給付型等。
李副董事長指出,台灣邁入少子及超高齡化的社會,已是必然的趨勢,因此,如何架構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機制,除了需積極宣導讓民眾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做好自身規劃及準備外,政府亦應提供更多的政策及租稅誘因,引導民眾願意及早做準備;同時更應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或採強制監理措施,來引導相關金融業者開發高齡社會所需的銀髮金融商品及服務;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主動來架構銀髮金融的安全網,透過結合民眾自己、金融業者及政府三方的合作,為台灣架構出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體系。

李紀珠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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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發展
李副董事長去年10月間,接受宏碁集團施振榮創辦人之邀請,至高雄參加榮智基金會主辦的國際無齡論壇,針對「銀髮金融」進行專題演講,事實上,「銀髮金融」一直是李副董事長相當關注的議題,甚至在擔任金管會副主委期間,還破例受邀為銀髮金融拍了一支宣導短片(見下則),演講當日,李副董事長對於如何架構一個完善的銀髮金融體制,分別從民眾本身、金融機構以及政府應有之作為展開精闢的分析,以下為演講內容的重點摘錄。
台灣在2019年9月人口已出現負成長,且預估2026年65歲以上人口到達20%,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現在平均約7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但廿年後的2040年只剩2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若加計對未成年的總扶養比則逼近1比1,這對於青壯年是個沉重的負擔;同時由於平均餘命延長,造成財政壓力,因此不僅將法定領取退休金年齡延後,而各類職業年金亦可能破產;此外,失智、失能人口亦不斷增加,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50萬人,15年後預估將倍增,所以高齡、少子、扶養負擔加重、餘命延長及請領退休金年齡延後等,已是台灣現在及未來會面臨的常態。
李副董事長認為為了享受比較好的晚年生活(又稱晚美人生),至少應做好三方面的準備,分別為「經濟安全」、「健康照顧」以及「失智、失能照護」三大面向(詳下表),她認為雖然台灣社會已存在基礎保障,惟不盡完善,有部分須靠民眾自身努力,而有些部分則需藉助政府政策再強化。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目前台灣社會中已存在的保障,包括第一層強制性的「政府社會保險」,主要依不同職業背景有軍、公、教、勞工、農民年金保險及一般國民的基礎年金保險,以及第二層由雇主提供的各類「職業年金」,包含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及勞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金等,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健康照顧」部分則有全民健康保險。另外,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則有長照1.0及2.0,並自2020年起,在排富的條件下,每人每年有12 萬元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的稅賦抵減優惠。
雖然台灣社會在三個面向上已存在前述的基本保障,但仍有不足,以經濟安全保障而言,一般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最多6成,且各項年金皆有破產的風險;此外,若有突發重大疾病或失智失能時,亦無法支應額外巨額費用。
由於基本保障不夠,因此李副董事長建議,民眾自身就必須透過及早的資金管理或理財規劃來累積財富,在退休資金管理方面,可利用債券、股票、基金等工具不同的特性,來進行資產配置組合的理財規劃;或在不同年齡層購買適時需要的保單,如重大疾病保單及長照或失能保單,移轉老後的健康照顧及照護的風險,或購買一次給付的養老險、分期給付的年金險,或依退休年齡連結的目標日期、到期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達到經濟安全保障的目的;再者,可辦理「以房養老」,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達八成,且很多人終其一生最大的儲蓄即是房屋,然而退休後卻無法發揮其經濟價值,故可透過以房養老將房子產權「逆向抵押給銀行」,將不動產活化運用,可貸資金一般多為房屋價值的6-8成,銀行則按期支付養老金,即可將資產活化運用在自己身上。
然而在準備資金之後,亦應進行「資金安全保障」。像是台灣近年有所謂丟包老人,即子女將失能或失智的長輩丟置在安養機構,將其資產侵吞後,即不再負擔支付安養費用的責任,或年長者的退休資產遭人詐騙,為避免前述情形,可與指定的信託機構如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交付信託資產(如金錢、股票、保險金、不動產等)。民眾在意思表達清楚的情況下可採意定監護,或在意思已無清楚表達時,採成年監護制度的方式,由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來管理資產,並指示銀行負責按期支付受益人所需之生活費用、醫療費用,或安養機構費用等。
在「健康照顧」部分,政府雖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但受限於健保經費,對於重大疾病的藥物給付限制仍多,因而自費負擔沉重,以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為例,由於標靶藥物非健保全數納入健保,此外,尚需符合診斷後癌症期別及種類等種種因素,因此,大多需自費,以前10名自費標靶藥品為例,平均「年」治療費用從50到100萬不等,負擔非常沉重。建議民眾可透過購買重大疾病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或癌症險等商業保險,來填補缺口。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所提供的長照2.0,雖然較長照1.0已擴大服務對象並增加服務項目,但仍面臨財源不穩定、長照專業人力缺乏、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及長照設施及服務品質不均的問題。因此民眾可購買失能險、長照險、失能扶助險、特定傷病險等來補強。
雖然台灣社會在經濟安全、健康照顧及失智、失能照護上已存在基本保障,民眾也可以對不足的缺口做些準備,但李副董事長認為,建構一個較為完善的銀髮金融保障體系,政府尚可透過一些政策推動及租稅誘因來使其更加健全與完備。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以「以房養老」為例,目前台灣皆是由銀行採市場商業機制來進行推動,由於銀行擔心屋主的延壽風險、房價的波動風險及利率風險,因而在定價時加計安全成本,同時希望民眾在申辦時加購年金保險,因而加重民眾的成本負擔,此外,因逆向房貸多有期限,民眾擔心期限已到,但人尚健在,有被趕出屋外的風險,因此降低民眾申貸意願。而個別金融機構也因承辦戶數不夠多,而有風險集中及逆選擇的問題,民營銀行多不願開辦。因此,理想的機制應為「銀行以房養資金+壽險年金商品+信託+政府保證機制」,亦即將銀行以房養老的資金結合保險商品(如年金、長照險等),並委託銀行進行信託管理,而政府則成立保證基金,承擔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最終風險,亦即若抵押人活得太長就由保證基金填補,若活得短,則將房子拍賣多餘的錢放入基金,透過大數法則來完善以房養老最後一哩路,達到合理化民眾以房養老的成本,降低銀行風險,以及在宅安養的目標。
其次,在安養信託方面,應仿效日本「成年監護支援信託」制度,立法建立「專家監護人」,先交由法院選定專業的專家監護人評估建立信託架構內容,交付監護人去執行,以避免遭詐騙、親屬監護人不當挪用。同時政府應設法降低安養信託的費用。除此之外,政府也應提供租稅誘因給民眾,購買退休養老保障商品,建議財政部應就長照險或年金險等高齡商品,分別給予個人所得稅單獨列舉扣除額;並提供購買團體年金險的雇主租稅優惠。對於業者則應提供政策誘因,例如提高海外投資額度等,以鼓勵業者開發高齡化社會所需的保障型商品。此外,金管會推動強制新監理規範,引導保險業回歸保險本質,以健全台灣保險業之永續經營,亦有助於增強民眾對保險業之信心,進而借助商品來規劃晚年的經濟生活保障。
為推動銀髮金融之發展,近年金管會亦訂出若干獎勵措施,鼓勵金融業者研發更多面向或更多元符合實際需求之創新性產品或服務,在銀行業已開發出具有異業結盟功能之信託商品,例如與安養照護機構合作;或與其他金融商品結合,包括︰以房養老、年金保險、長照保險及健康保險等;或結合不動產開發信託興建安養設施,或安養機構入住金交付信託等模式,以提升安養信託創新性服務價值。在壽險業已開辦具公益性質的「小額終老壽險」,並實施保單活化政策,開放民眾可將非投資型終身壽險,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醫療險、長照險或年金險等。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可用政策來引導健全長照機制,例如建議放寬保險業者投資長照設施,無須符合「即時利用及投報率需達2.345%最低標準」之規範,或政府提供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以協助業者降低建置長照設施的土地取得成本;或由政府興建後,透過發行長照設施的不動產受益憑證,再由壽險業投資;或開放民間(含壽險業者)經營長照機構,以滿足社會上對「中高品質」長照機構的需求。而政府則將有限的財源投入於最必要的「一般」民眾長照機構,以及長照機構的照護員培育。
至於「健康照顧」方面,建議可擴大全民健保用藥給付範圍,並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業者開發銀髮保險醫療商品,例如銀髮高齡保障型、實物給付型等。
李副董事長指出,台灣邁入少子及超高齡化的社會,已是必然的趨勢,因此,如何架構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機制,除了需積極宣導讓民眾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做好自身規劃及準備外,政府亦應提供更多的政策及租稅誘因,引導民眾願意及早做準備;同時更應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或採強制監理措施,來引導相關金融業者開發高齡社會所需的銀髮金融商品及服務;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主動來架構銀髮金融的安全網,透過結合民眾自己、金融業者及政府三方的合作,為台灣架構出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體系。